Wednesday, December 22, 2010

哇噢!(年尾了,再听方大同。)

哇噢!哈哈,你应该知道我在哇噢什么吧?就算不知道也没什么,因为那实在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如果连提也不提就真的有点说不过去,所以就提了一下。好吧!忘了那个哇噢,我们重新开始。

哇噢!(死性不改……)为什么年尾了要再听方大同呢?其实也没什么,因为那实在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这个句子……好像在哪看过……)。话说有一天突然毫无来由地想听他的歌,在公司的电脑寻寻觅觅后,才发现我原来从未在工作时听过他的歌。哗,这说出来怎么会有人相信?毕竟连我也不相信。但这就是事实。为了弥补这个莫名其妙的过失,只好回家翻箱倒柜(其实只是伸手一拿而已)把他的专辑都找了出来,然后抄到公司的电脑里去。刚好那时是非常忙碌的赶稿期(现在已经暂时告一段落了,耶!)(不过下一段赶稿期又要开始了……),我这才发现原来边听方大同边写稿,没有灵感的烦躁感会少三倍。

嗯……这件事也不至于让我“年尾了再听方大同”。话说跟上一段提到的那天完全没有关系的另外一天,在电台听到了一首很好听的新歌。老实说,我对现在的所谓流行歌曲早已死了心,所以也越来越少新歌让我打从心底觉得好听。那天就这么巧——“哇噢!这首好听!”上网寻寻觅觅了一番,赫然发现作曲一栏正是方大同!哇噢!原来再怎么听来听去也还是方大同。

好事成三。话说跟上两段都没有关系的另外一天(放心,也是最后一天了),她突然捎来一首新歌。嗯……就是“我和你不太熟……”那首。哇噢!又是方大同,怎么最近方大同出现得这么频密?!哇噢!所以就这样,年尾了,再听方大同。

Saturday, November 27, 2010

书12

根据某个无聊机构的统计(顺理成章,记得这个统计的我则是某个无聊人),人如果以一天看完一本书的惊人速度看书,即使花上100年,也还是无法看完任何一年(2000年后)里出版的书。这确实让人很无力,但我还是不想去学那种让人一目十行的速读。个人觉得阅读是世界上最悠闲的一件事,根本不该将它“竞赛化”。人应以自己该有的速度看书,如果一个小时只能吸取一克的知识,那也是幸福。干嘛要将自己变成每小时可以吸取十克知识的超人?毫无必要啦,我是这么觉得。

以下是这次借的书:

《第十二个天使》 Og Mandino

《青木瓜之恋》 陶杰

《玩火的女孩》 Stieg Larsson

《梅森探案之各怀鬼胎》 Erle Stanley Gardner

《地海巫师》 Ursula K.Le Guin

《太平洋梦魇》 Simon Winchester

不知道看着这篇博文的人中有没有马拉松或铁人三项的爱好者呢?个人建议你可以找村上春树的《Sydney!》来看看。事先说明,我对这几种挑战人类毅力极限的体育项目可是毫无兴趣的哦。但这本书真的把这些比赛写得很有意思,让人有种「为什么我的人生目标不是马拉松或铁人三项」的懊悔。对了,再一次,村上,cheers

Thursday, November 25, 2010

线人

(绘者:林奕翰)(绘者虽说不满意,但个人是挺喜欢的,特爱张家辉的表情。对了,可以点击放大哦!)

看完「线人」,心确实有被撼动,但却不是久久无法平息的那一种,而是过了那个时间点就全都忘了。电影的故事其实不错,但选角出了问题,令人在刚投入之际,又被迫抽离,再投入,再抽离,如此循环,看得有些疲累。

「线人」以透过线人来收取情报的警官为电影的起点,从他的视角慢慢延伸出一连串的勾心斗角、天人交战。张家辉演得很好,没有因为拿了一大堆的影帝而冲昏了头。只是他的角色有太多的“根”(追根究底的“根”),先是因他(其实不尽然是他的错)而变成疯子的前线人,后是穿插得有点突然、亦是因他(这个则毫无争议)而失忆的妻子。一个人若受到如此巨大的心理煎熬,却还得终日跟牛鬼蛇神打交道,崩溃只是迟早的事。电影后段,他也确实崩溃了。不浮夸,不大喊大叫,只是很合理地把心中的不快凝聚在刀锋,一刀又一刀发泄在恶人身上,形成永远无法磨灭的刀伤。这幕莫名地让人大呼痛快——他似乎从无穷无尽的心理炼狱中解脱了。

谢霆锋的线人角色最为无奈,表面上大家要捧他为第一男主角,但他的角色终究只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棋子。再配上完全选错角的桂纶镁,谢霆锋在整部电影都表现得碍手碍脚,只能说有些可惜。而“前线人”廖启智还是一如以往,演得兴起时就会毫不犹豫地失控。若他是主角,这是绝对可以接受的,但他只是一个作为引子的大配角,如此一来反倒盖过了谢霆锋的光芒。看到最后,确实会有种「他才是「线人」所要说的线人?」的感觉。谢霆锋?不过是衬托他的悲壮人物。

警匪片一直以来都是悲剧,因为警匪之间不是枪战、更不是刀战,而是心战。陷入心战的人都是输家,因为人心不是人所能了解的事物。线人虽为钱,但心里还是潜藏着为民除害的正义感驱使着他拼命;警官虽为破案,但他已默默地将线人当作一个朋友。两人都有一些话没有对彼此说,却再也没有机会。但自古以来遗憾都是如此,不必过于在意,就待时间悄悄地把它带走吧。

Saturday, November 6, 2010

WHO?

听闻有个不知哪个国家的鬼佬作家,我没看过他的作品,但曾看过一篇介绍他的文章,让我印象极其深刻。他的名字?我实在想不起来了。

他的作品时而烂得连只要一秒没看到文字就会死的人也不屑一顾、时而展现出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神来一笔。作品素质参差不齐的程度堪称离奇。当然,忠实粉丝还是照旧买单,而有些许理智的人则会不自觉皱起眉头,暗想:「这是他吗?」

他写作是为了赚钱,赚钱是为了喝酒,喝酒却不是为了写作。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么爱喝酒,只知道只要手上有钱,买酒就是唯一的选择。

哪天没钱买酒了,他就写点东西抛出去换些稿费,反正总有人会付钱。或是心血来潮时,在喝醉的状态下写些东西,换更多的酒喝,并为自己的未雨绸缪窃笑。或许他的神来一笔是醉酒状态下的产物,也或许是太久没喝到酒而被逼出来的。但我们没必要去追究,只要知道他的确写得出一些厉害的东西,那就够了。

这个世界千奇百怪,或少见多怪,真的有这么一个像电影人物般的作家。当他还在为自己和酒而活着的时候,其实这个世界的无数角落,都已有人为他而活着。

Tuesday, October 26, 2010

书11

真的糟透了,上次不小心借了一本六百多页的书,结果到现在都还没有看完,只好续借。续借其实也不是罪过,只是我心里总隐隐觉得那个看了这本书后人生就从此改变的人会在我续借的时候想要借这本书。若我续借,他就不能借了。这种情况让我有“不如就当作自己已经看过了吧!”的冲动。不过我真的还没看耶!或许人生从此改变的是我呢?我不续借既不意味着我的人生从此不再改变?所以……我就续借了。
以下是这次借的书(非续借的):
《流金千蕊》 陶杰
《我们一家都很宝》 Brendan O'Carroll
《身分》 Milan Kundera
《幸运的吉姆》 Kingsley Amis
《一九八四》 George Orwell
《这个荒谬的快乐年代》 陶杰
《Sydney!》 村上春树

嗯……村上先生的书也读得七七八八了,好像快到重读的时候了。对极度有限的生命来说,这好像是极度奢侈的事。但我想应该也只有村上先生值得我如此奢侈。村上,cheers!

Sunday, October 17, 2010

Twilight:eclipse


想了很久到底要怎么写,还是无从下手。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离奇的爱情电影?看完之后竟然能让我哑口无言至今。我没看过原著,所以实在无法批评是故事出了问题,还是电影出了问题,甚至是两者都出了问题。本来对原著还有些兴趣,但看它一本厚过一本,像是要缔造“世界上最厚的书”的吉尼斯世界纪录似的。再加上电影如此悲惨的口碑,我只能说现在我的勇气并不足以用来翻开这本书,如果你有兴趣,请自便吧!

电影将“拖”字发挥得淋漓尽致。其实第一集还是挺好看的,不管电影的概念还是拍摄手法都有可取之处。第二集则是恶梦的开端,一人一吸血鬼一人狼(或狼人)开始纠结不清,一个她很爱,一个她该爱。第三集是恶梦的巅峰,发生了什么事请看上一个句子。啊?没错,第二集跟第三集完全是一模一样的。如果这三集是完全独立的三部电影,我想或许会比较好吧?(只是到时可能有人会说这部是抄袭那部的,那部是抄袭另一部的。)

动作场面不值一提,几只狼跑跑追追、吸血鬼跳跳冲冲,这就是所有的动作。如果要刻薄点,或许男女主角的接吻戏比这些动作还激烈许多。从片头铺陈至接近片尾的重头戏——吸血鬼大军杀到,被“一个都不能死”的主角们三两下就全部解决。感觉上好像是因为感情戏拖太长了,导演只好说:“你们就随便打打吧!反正观众大部分都是女生嘛!”然后人狼(或狼人)在最后意思意思受点伤,令原本已经很离奇的三角关系更匪夷所思。

值得庆幸的是恶梦醒了。一分为二的第四集,我会对它们视而不见。请人狼(或狼人)和吸血鬼继续争个你死我活,也请那个人类继续飘飘然。

Friday, October 8, 2010

夏日的海浪声

“爱妳想妳珍惜妳就是最经典,唯独妳能带我到顶点……”

这是一首歌。

那顶点究竟是怎么样的,我应该还没有到过,也从未认真地想象过。

或许早已到过了,只是当时的我没有察觉到。不过如果这才是真相的话,那我的顶点真的有些可悲。但从另一个角度来想,其实这样也好,至少到过了,那就比从未到过的好。

当然,或许顶点是覆盖性的。顶点无时无刻都存在着,只不过有可能下一个顶点比之前最高的顶点更高,或之前的某一个顶点已经是最高的顶点,只是自己浑然不觉。顶点?谁又知道哪个才是顶点呢?

幸福的人无法察觉顶点,因为他就在顶点上,就像一个站在山顶上的人,他能遥望眼前那似无止境的土地,但他却无法看到自己脚下的山顶。不幸的人无法到达顶点,只能想像,就像一个站在山下的人,他能尽情地把用眼睛拍下那山顶的每一个角度,却无法爬到山顶上,因为他还没得到可以爬上山顶的资格。

爱妳想妳珍惜妳,究竟我会为谁做到,我想在短时间内都不会有个很确定的答案。但在那之前,请妳,嗯,请她,记得我们要一起携手走向顶点,就这么约定好了。

因为,当我确定她是我对的人的时候,我也希望我会是她对的人。

顺带一提,这首歌是严爵的〈夏日罗曼史〉。

Sunday, September 26, 2010

书10

忙里偷闲,看看书的确是很好的选择。开点柔和的音乐,个人偏好纯音乐,不然jazzy的也不错。然后花点时间准备一杯自己喜欢的饮料,最好是有淡淡的香味的那种,也不需要真的喝,只是要让自己在看书的时候不单调。找本自己想看的书,坐下,翻页,走进书中的世界。

看着看着,眼皮有些撑不住了,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心想就睡个几分钟吧!醒来时,却是几个小时后了。发现在看书的时候睡着,就像在喜欢的人怀里睡着,或喜欢的人在自己怀里睡着一样,是很幸福的事。

好了,以下是这次借的书:

《眼睛》 卫斯理

《大智若愚》 Richard Russo

《找死专卖店》 Jean Teulé

《霓虹花忆》 陶杰

《大象的眼泪》 Sara Gruen

《红色警戒》 James Jones

《寻找漩涡猫的方法》 村上春树

还是那句,希望能按时地把这些书看完。这对现在的我来说真的有点难,但难从来就不是让我放弃任何东西的理由。我不是想挑战些什么,只是有些事是我一辈子都不想改变的。当这个不想改变渐成了习惯之后,也就没有什么难与不难了。

Sunday, September 19, 2010

Inception



Inception」让我想到了庄周梦蝶的故事。话说有天庄子梦见自己变成了蝴蝶,醒来后却发现自己还是庄子。由于梦境实在太真实了,这令庄子开始思考一个可能永远都不会有答案的问题——究竟蝴蝶是真实的自己,还是庄子才是真实的自己?

Inception」当然不是庄周梦蝶,却可说是如出一辙。电影执着于现实与梦境的相互交替,把原本已经很复杂的事情加倍复杂化,像是很刻意地想要让观众看不明白。其实不然,若认真地看,随着剧情的发展一步一步地跟着走,我相信大部分人还是能看得明白。真正让人觉得困惑的还是看完电影后所衍生出的许多疑问:“最后他是在梦中还是现实?”“为什么图腾在梦中都会变得反常?”“这整部电影其实是一场梦?”“为什么在梦中的梦死亡,在现实中也会死去?”

Inception」的格局之大,探讨的问题之深都是前所未见,但Christopher Nolan很聪明地用观众最容易接受的动作场面来包装。换成别的导演,这很可能会变成80%的时间都在纸上谈兵、卖弄学问的大闷片。很多导演总是爱抱怨自己的电影明明拍得很好,却没有人看得懂。认真看了这些导演的电影,也不能说不好,但就是太曲高和寡了些。观众看不明白又何来共鸣?再说,观众看不明白已是导演的失职,责怪观众反而突显了导演的愚昧。

看完了「Inception」,印象最深刻的倒不是剧情,而是那恰到好处的电影配乐,令原已很紧凑的剧情更让人喘不过气来。多一分过火,少一分却又意义全无,究竟是如何拿捏的实在相当让人好奇与佩服。叫人欣慰的是这部电影总算红了Joseph Gordon-levitt,在「(500days of summer」时已介绍过他,所以这次他红了,我也算是与有荣焉,证明我的确有眼光(xxx:你就别往脸上贴金了吧!),哈哈!

至于电影的结局,究竟Leonardo DiCaprio是在梦境中还是在现实?有人说看到那陀螺已摇摇欲坠,有人则觉得那陀螺仿佛将永无止境地旋转下去。不同的人看出不同的结果,这或许是由自己的心所决定的也说不定。在众多揣测当中,我个人最喜欢也最接受的是这个——无论他是在梦境中还是现实,他已能够回到孩子们的身边。不管那是真是假,至少他已解脱、他已快乐,我想这就够了。

Monday, September 6, 2010

请妳千万“腰”小心

上一次与她共度晚餐,好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虽然很认真地想要记起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但很快就知道那只是徒劳。所以难得再有这个机会,自然也就分外珍惜。虽然希望下一次不会再隔那么久,但这毕竟不是我所能掌控的事情,所以还是决定用文字把它记下,赋予它具体的意义。那不管下次是在什么时候,也不会出现记不起这一次的愧疚。

把手上的工作赶到了一个段落后,连打理一下自己的仪容的闲暇也没有,就这样匆匆地去赴约。刚好穿了皮鞋,走起路来实在不怎么“顺脚”,就像女孩子第一次穿高跟鞋时的情形。到了她家,意外地发现我们好像穿了情侣装似的,也不知是哪方刻意了还是心灵相通(哈哈,我比较偏向于相信是后者)。寒暄几句后,就陷入了要吃什么的困境当中,这对吃得很随便的我来说好像永远都是一个难题

法国餐太隆重、西班牙餐太热情、日本餐太精致、美国餐比较适合三五好友的聚会、中餐一开始就被打枪、泰国餐太沙瓦迪卡(……)、想到希腊餐却觉得有点远,至于其他国家的各种特色餐点则是想都没有想过。刚好经过一家意大利餐馆(其实并没有那么刚好),就这么随性地决定“那就吃意大利餐吧!”,不过后来想想我好像原本就对意大利餐情有独钟。

过后的边吃边聊,原来真的能让人忽略食物的味道。其实食物也蛮好吃,尤其是那看起来最平凡的意大利面,比想象中还好吃。但在她的面前,这些食物纵然再好吃,也还是会不小心成了配角。

从她口中得知,她应该过得还不错。虽然生活上有一些小小的不如意,但那些都是时间与努力能解决的问题,所以加油吧!但更重要的是要照顾好自己的身子,尤其是她再三强调的小蛮腰(这是我自己说的啦^^),真的要小心啦!

或许该关心她的不该是我,但我就是很想关心。就算这是一个缺点,我也找不到任何要改掉的理由。人与人之间还是有着某种无法解释的羁绊存在着,而我乐于被这种羁绊所骚扰。那对寂寞了大半生的我来说,是一种负担,却也是一种幸福。

Wednesday, August 25, 2010

书9

最近真的没什么时间看书。就算硬挤出一点时间也是在看必须要看的书,而不是想看的书。这实在令我有些懊恼——我真的有好多好多书要看啊!但不管怎样,总比没有书看来得好,那才是真正的灾难(虽然这种灾难不太可能发生)。对了,先许愿这次能按时把所有借来的书都看完。

以下是这次借的书:

《偷尝爱情的四月女巫》 Ray Bradbury

《伦敦桥》 James Patterson

《无眠在世纪末》 陶杰

《救生员》 James Patterson

《购物狂结婚记》 Sophie Kinsella

《爵士群像2 和田诚·村上春树

《如果我们的语言是威士忌》 村上春树

直到现在我才发现我竟然借了同一个作家的两本书(OMG!),而且是之前没看过的作家。但书的封面写说他是某个城市排行榜的畅销作家,所以我想应该不会不好看吧?我相信你的啦,某个城市的排行榜。另外,最近迷上了一张专辑——One RepublicWaking up。这张专辑在去年已经推出,但我却迟至现在才把整张专辑听完。虽然没有那种令人惊艳的感觉,但专辑的完整性极高,是近年来少见的。若有时间我会建议大家把整张专辑听完,因为这是一张专辑,而不是十一首歌。

Sunday, August 15, 2010

Knight and day & Karate kid


老实说,我还是觉得Tom Cruise很帅,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巨蟹座情结」,我既不想改变也无法改变。原本也没有抱着太大的期望去看这部「Knight and day」,心想就算再糟应该也只是为他多浪费两个小时(心甘情愿地)。结果电影出乎意料的好看,让我有种赚到的喜悦。话先说在前头,这不是那种看完后会领悟到一些什么的深奥电影,而是目的很明确、纯粹的商业电影。不能说绝无冷场,但至少冷场都很容易就会被忽略。故事很简单,导演也知道观众要看什么,所以「啪!」「啪!」「啪!」三两下整个故事的主线已揭露了大半,节奏明快流畅,让人看得很舒服。Tom Cruise被设定为厉害到接近无敌的特工,所以电影的众多不可思议的动作场面都能莫名地被「合理化」。他好像无所不能,永远都带着「一切都包在我身上」的自信笑容。但其实他很孤独,因为特工不能跟任何人有过于亲密的关系,连他的父母都以为他早已死去多时。一个人单独地活着是什么滋味呢?虽然每天还是见到很多人,早上出门时也能跟那个暂时的邻居打招呼,但他们都是不能相信的人,因为他们都有可能是敌人。一个人单独地活着,那种孤独会是什么形状?哈哈,连这种娱乐性十足的电影都能让我写成这样,我真的有点疯掉了。总的来说,「Knight and day」虽然不是非看不可,但的确相当值得一看。看Tom Cruise,也看Cameron Diaz,更重要是放松一下,感受平常生活不太可能发生的疯狂与西班牙的热情。

Karate kid」则有我个人也相当喜欢的成龙,而这是基于所谓的「亚洲人情结」。虽然很多人说成龙只是在外国人的面前耍猴戏,但我觉得能把猴戏耍得外国人喜欢看也是一种本事(再说我根本不觉得那是耍猴戏)。话说回「Karate kid」,又是一部外国人看中国的电影。除了开头可以略略窥探到现代化中国的高楼大厦外,其他时候出现的都是我们印象中的那个天色有点昏黄的中国。这个中国的建筑物与人都有些纯朴,人随意的咧嘴一笑都是打从心底展现的。多少年来,在外国人的摄影机下的中国都是这个模样,为什么呢?是他们看不到中国的进步吗?不,他们只是觉得那些高楼大厦无法展现出中国的风味与特色。据说这部以小孩为主角的电影在外国遭到很强烈的评击,主要是因为电影里的打斗场面太暴力了,不像小孩打架。在我看来也的确是这个样子,他们打架好像是要往死里打似的。我想如果我经历过那种人生,我应该活不到现在吧?另外,电影里小孩谈情的片段也有些没有必要,既没有为电影加分,还某程度上拖慢了电影的节奏。整部电影看完后留下美好印象的也只有Jaden Smith的演技与成龙所演的高人(实在不懂怎么称呼他...)。是我太挑剔了吗?或许吧。

若两部电影中只能看一部,我会推荐「Knight and day」。原因嘛,再从头看一遍上面写些什么吧!

Wednesday, August 4, 2010

永远的倒数第二个男友

不知道世界上有没有这么悲惨的人。他曾与很多女孩交往,历时或长或短,但最后都以分手收场。巧合的是,女孩们与他分手后所交到的第一个男友正好都是与她们步入教堂互许终身的真命天子。他硬着头皮参加所有前女友的婚礼。从滴酒不沾变成千杯不醉;从不善言辞变成可以主持婚礼;......他变了。

他回到只有他一个人住的家里。藉着窗外街灯微弱昏黄的灯光,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啤酒,靠坐在沙发上小口小口地品尝。他抬头望向窗外,发现今夜的月亮跟他一样孤单。那些星星呢?是不是也跟他的前女友们一样,全都嫁给了太阳?

他捏扁刚喝完的啤酒空罐,把它丢进第六任女友送给他的铝罐回收箱。然后拿起之前随意丢在沙发上的某个粉红色大信封,小心地拆开,是第十三任女友的喜宴请柬,就在下个星期六。他想起了她,想起她曾对他说:「放心,你绝对不会是我的倒数第二个男友,搞不好还是最后一个哦!」结果呢?也不就是这样。

这个寂寞的晚上,永远的倒数第二个男友继续前一晚未完的惆怅。

Sunday, August 1, 2010

Toy Story 3











作为一个还算是理智的人,我却始终无法抗拒Pixar出品的动画。不管是那些会讲话的车、无所不能的超人家族、风靡一时的小丑鱼、热爱烹饪的老鼠、面恶心善的怪兽、敦厚的机器人、带着遗憾的老人与热心但粗心的胖小孩、还是勇敢的小蚂蚁都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一班活的玩具,要不是他们,我还不知道原来动画还有很多无限的可能。

开场的动画短片一向是Pixar让旗下工作人员发挥创意的舞台,也只有在这里你才能看到平时被认为绝不可能或不适合被搬上大银幕的趣怪故事。这次的Day & Night不管是在形式上还是故事都是前所未见的。主角是大自然最必然的两种现象---白天与黑夜。就跟人结识新朋友的情形一样,他们不打不相识,在看到对方美好的一面之前都互看对方不顺眼。但在互相了解后,他们又不吝于跟对方分享自己美好的一面,直到最后成了知己。短片中那很突兀的人声大意是在说未知的事物是神秘而美丽的,但并不是所有未知的事物都值得我们去害怕(这是我抄的)。换个角度说就是人不但要有好奇心,而且要勇敢地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Toy Story 3 的卖点始终是那一班「老」玩具,而不是色彩缤纷的新玩具。从1995年至今,原来Woody与Buzz lightyear已陪伴了我们十五年。虽然只是一部动画,但这班玩具真的就像我们好久不见的老朋友,时不时地出现,真诚地对你说他们最近的故事,然后又匆匆地离开,为下一个任务(主人)奔波。

每个观众其实都是Andy,由这班玩具陪着长大。每个观众也跟Andy一样,终究有一天会不再需要这班玩具的陪伴。或许偶尔会怀念起那曾无条件地爱着这班玩具的时光,却仅止于怀念。而当时那股莫名的激动与冲动,已悄悄地被时间带走,再也寻不回。其实玩具们大可选择对Andy纠缠不清,不停地重复「被送走、又回来」的动作,直到Andy再度被感动,抱着玩具掉泪,然后说:「我再也不会不要你们了!」。但这没有意义。「送君千里,终须一别」,玩具们陪Andy走过了那么多年,最终还是得潇洒地挥一挥手地祝Andy前程似锦。他们懂得适时地放手,不成为Andy成长的羁绊,这已不是玩具与主人的关系,而是亲情(或友情哎呀,我的眼泪已让我失去判断能力了啦!)

说故事一向来就是Pixar的强项,而这一次也没有让人失望。就在很多电影公司把大笔资金投入在电影的特效上,并搞不清楚为何电影卖座却劣评如潮的时候,Pixar早已准备着下一个能够唤回你那真情的故事。对了,或许你在想Pixar也未免太偏心了吧!为什么只为Toy Story拍续集。放心放心,因为陆续有来。真的,陆续有来。

Tuesday, July 27, 2010

女朋友·老婆·老伴

女朋友是什么?女朋友是跟你梦中那总有聊不完的话题、有着你所看不厌的样貌、一切缺点都是你所能包容的完美女孩一模一样的她。你偶尔会跟她吵架,但若身边的朋友说她的不是,你又会在第一时间挺身而出,不容许任何人抹黑她。你心想反正她永远都看不厌,所以决定向她求婚。求婚那天,你精心安排好一切,却装作若无其事,想给她一个惊喜。殊不知她早已发现了你不小心泄露的小小异常,然后也装作若无其事地等待「惊喜」。你跪下来的那一刻,她还是忍不住掉了泪。而在她说出「我愿意」的那一刻,你微笑着,眼泪却悄悄地划过脸颊,在刚长出一点点胡渣的下巴摇摇欲坠。

老婆是什么?老婆是不管狂风暴雨、冰天雪地、甚至世界末日前夕,收到你说会迟一点回到家的电话,纵使再焦急也会准备好几道你最爱的饭菜等你回家的她。在一起生活以后,你开始发现她有着很多你所不能认同的生活习惯,而她也对你有着同样的感受。但或许想到离婚真的也挺麻烦的,不如就忍一下、互相包容,反正几十年一转眼就过去的啦!在她第一次怀孕满七个月的晚上,你轻轻抚摸她的大肚子,傻傻地跟肚子里的宝宝说话。她微笑看着眼前的你这个大傻瓜,对你撒娇:「宝宝怎么听得懂啊~

老伴是什么?老伴是在孩子都去上班、孙子都去上学的早晨里,在全世界都忘了你的时候,依然会需要依靠着你的她。你发现这个世界越来越快,而你却越来越缓慢,但当你回过头,却发现她还是紧紧地跟在你的身后。在离结婚四十五周年还有四十五天的早上,你睁开眼看一看睡在身边的她,发现她早已醒了也在看着你。明明是看了几十年的脸孔,却还是舍不得别过头把视线移开,像是深怕下一秒就会是那终究要到来的最后时刻。不知过了多久,你忍不住在她布满皱纹的额头上留下深深的一吻,然后在她耳边轻轻地道:「这一生人,有妳真好。」

Friday, July 23, 2010

飞砂风中转


看到这个好像很玄的名字,你不必过分担心它会很难懂。其实它是一部很简单的喜剧,更贴切地说是一部调侃「古惑仔」或黑社会(在这部电影里真的搞不清楚这两者的分别)的恶搞片。故事大纲异于传统的黑社会电影,主要是说陈小春与郑伊健所演的火腩与燕子文被各自的拥护者(当然,都是在社团里有地位的人)捧为社团老大的继承人。但他们一个家庭美满且事业有成,另一个则想到大学深造,对这个有如烫手芋的社团老大位子根本提不起一点兴趣。于是一场「腥风血雨」的你推我让就这么开始了。

有别于前一阵子的香港喜剧(或中国喜剧),「飞砂风中转」难得的港味十足。虽然不是每一个笑点都能让人由衷地笑出来,但至少你会清楚知道那是一个笑点。相比起之前我看过的几部香港喜剧(或中国喜剧),「飞砂风中转」少了很多让人莫名其妙的地方。这点让我很想偏心为它多说几句好话,用微不足道的力量把这些真正的香港电影呼唤回来。其实我并不排斥所谓的混搭(中国混香港),但有时还是想看一些很纯粹的东西。就算那东西是粗制滥造,但至少它会有一种独特的氛围与情调

「飞砂风中转」的出色之处在于那完全颠覆传统的剧情,不过这同时也是这部电影的败笔。它明明有这么好的构思、故事,但却没有足够扎实的情节与细节去支撑起整部电影。故事发展很出人意表,但同时也让人觉得太过于胡闹。到了电影后段甚至可说是整个失控,反而带不出电影原本想传达的正面信息。不过这也不能说不好,只能说我真的不太喜欢这种表现方式,换个角度说或许是因为这与我预先期望的有些落差。我始终觉得这类电影应该在搞笑与严肃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毕竟这不是那种只想逗乐观众的传统喜剧。

一众演员的表现中规中矩。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刘浩龙所演的粗心卧底,我想这应该是自有「无间道」以来把「无间道」的卧底角色玩得最「凶」的一次。另一个配角蓝奕邦(再加上刘浩龙)的出现不免让人联想到现在的音乐圈的确相当难混。他们的音乐都不错,但却一直处于半红不紫的尴尬局面,让人唏嘘。但愿他们能在电影圈中闯出另一片天。婚后的陈小春怎么看都少了一分过去的野性。至于郑伊健则是十年如一日,但至少称职,我想这就够了。

Sunday, July 18, 2010

书8

首先恭喜西班牙夺得世界杯。西班牙是史上第个夺得世界杯的国家,刚好跟这次的标题有一点点关系(也未免太牵强了吧!)。哈哈!上次借的书中有很大部分是在球赛中看完的,可见这世界上没有绝对完全精彩的球赛。在此必须要说球赛评述员的确很重要。如果不是他们,我也无法完成边看球赛边看书的创举。因为他们的语气无时无刻地在暗示着球赛何时精彩何时沉闷,何时该看球赛何时该看书。可说百试百灵,爱看书又爱看球赛的你不妨也试下吧!(虽然有点像讽刺,但我真的是在赞他们)

言归正传,这次我借了这些书:

《波西杰克森1之神火之贼》 Rick Riordan

《寂寞的七号星球》 Ray Bradbury

《有光的地方》 陶杰

《鱼的哲学》 陶杰

《第三只魔》 James Patterson

《爱的历史》 Nicole Krauss

《怀念的一九八〇年代》 村上春树

《兰格汉斯岛的午后》 村上春树

对了,上次借的《佐贺的超级阿嬷》很好看哦!很简单的书,却能让你领悟很多事情和道理。「其实这个世界从来都没有在为难我们,只是我们在为难我们自己。改变你看与想事情的角度,这世界就再也没有谁会被为难了」---这就是我看完这本书后的第一个想法。嗯希望你有一天会遇上这本书吧!毕竟对我来说,它是难得的好书。真的。

Wednesday, July 14, 2010

跨时代-好久不见的周杰伦

在音乐的领域里好久不见的周杰伦终于发专辑了!听完这张「跨时代」,第一印象就是这很可能是近几年来周杰伦最出色的专辑。当然,或许时间会改变我的想法,但至少现在的我是这么认为的。一直以来对周杰伦的偏爱,除了因为他的音乐,其实还有他为人处事的态度。由于他是我的偶像,所以他的负面新闻都会因为我不相信而很快忘掉,偶尔看到他做好事了,我就会想:哎哟,我的偶像也未免太屌了吧?对,就是这么一回事。

话说回这张专辑。掀开序幕的是同名的「跨时代」。「跨时代」有种无视一切、唯我独尊的霸气。歌词绕口得很夸张,词义却很华丽。虽然rap得很爽快,但这种类型的歌终究不是我的心头好。「说了再见」是很耐听的抒情歌。歌里有种悲到骨子里、明明全部人都知道你很难过,你却还得拼命掩饰的凄凉。说再见是很多人道别的方式,却不知道这句再见其实并不是那么简单。除了道别外,它同时也代表着要再见到你/的诺言。原来平凡的一句话里藏着这么深刻的意义,只是我们一直都没有发觉。

「烟花易冷」让人有种「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感觉。幽幽的,有一丝难以言喻的遗憾,却不哀伤。「免费教学录影带」不管是歌词还是曲风都很好玩,是周杰伦在这张专辑的一个惊喜,但听者的喜恶应该会很极端。「好久不见」是很温暖的温馨小品,华语台语的相互混搭效果比想象中好。周杰伦的轻声细语融化了与爱人的冷战,转眼又是甜而不腻的热恋。

令人惊艳的是「雨下一整晚」。用歌来营造出前世今生、穿梭时空的意境,我想也只有周杰伦才想得出来。在他的歌声中,不禁想问: 「唉,为何我们总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啊?」「嘻哈空姐」诙谐俏皮,引人遐想,真希望空姐都变成那样啊!(哈哈!)「我落泪·情绪零碎」是周杰伦最擅长的催泪情歌,别的不说,但我觉得它会是未来的K歌必点。「爱的飞行日记」是我最喜欢的歌,没有为什么,就是觉得周杰伦与盖瑞(Gary)的唱腔有种莫名的契合,让人听得很舒服,整个人会不自由主地放松起来。盖瑞自己的歌其实也不错,只是有些小众、另类了点,不管由谁来加持也很难流行起来。

「自导自演」的词填得出色,但曲却有点奇怪,不过听多几次也就习惯了。这首歌最重要的就是态度,被抛弃也要很酷就是这么一回事。「超人不会飞」就是天王的诉苦与坚持,十一首歌中,也只有这首比较像是真正的创作歌手会写的歌。别人我不知道,但至少能打动粉丝的就是首好歌。

听过了周杰伦这么多年来的起起伏伏,我越来越确定一件事---对我来说,他绝不是在原地踏步。他只是始终坚守着自己的跑道,一直跑一直跑,直到再也跑不动为止。比起其他跑不了几圈就想转换跑道的人,我还是比较喜欢坚守自己的跑道的(坚持自己的风格)的周杰伦。其实萝卜白菜各有所好。批评他?这个世界上暂时还没有人有这个资格。


Friday, July 9, 2010

给一位挚友

纽西兰的天气还不错吧?不过就算天气真的很糟,妳也得无奈地接受吧?自小纽西兰给我的印象就像一个世外桃源---那里景色如画,人们好像随时都准备着翩翩起舞。清洁的水孕育了了世上最著名的乳牛和牛奶,吸入肺里的每一口空气都是难以言喻的清新。如果肺会思考,它一定在想:我的妈呀!这里的空气是怎么回事啊?。一眼望去不管哪个角落都是大自然的绿色,柔和的色彩让所有视力欠佳的人甩开眼镜,然后一起指着五公里外的一座小山议论起大自然的奥妙。人们善待动物,在那里甚至能看到人跟流浪狗勾肩搭背地合照,奇异鸟在咖啡馆喝咖啡,还有学习动物语的补习中心。或许妳也能看到因纽西兰橄榄球国家队而闻名的战舞,并深深地被那种充满力量的男子气概所吸引。那里的男生女生不管是帅是美,至少都很耐看。他们会皱着眉头地听妳说着妳的祖国的种种,然后问:「怎么会有这样的地方?」妳拿着篮球在球场上跃跃欲试,结果发现那里的人都只会玩橄榄球,并对篮球这种稍有碰撞就哭着叫裁判的运动大惑不解。妳开始想家,但却不是想回家,而是在想为什么妳的家不是纽西兰。

好,废话说完,如果下次还要再看,可以完全忽略上面那一段。因为那只是我为了让妳记住我的无聊与白痴而写的,其实连我自己也看不懂。现实是八爪鱼保罗大师再次预测准确,西班牙顺利地以10打败德国,并将在决赛与荷兰一决雌雄,争夺成为全新的世界杯冠军。希望妳能在纽西兰顺利看到世界杯的直播,也希望我的狂想---纽西兰的电视台不断地重播它在世界杯的三场和局(尤其是与意大利的那场)不会实现。

最后,依照惯例,祝妳在纽西兰也一样平安、快乐、健康!前程似锦啊!


Thursday, June 24, 2010

叶问2:宗师传奇


老实说,「叶问」系列并不是我的那杯茶。会去看这部「叶问2」更多是因为它的话题性。同类型电影中,我会更喜欢李连杰所主演的「霍元甲」。同样是真人真事改编,「叶问」却只是一味地歌颂叶问的完人形象,不似霍元甲的有血有肉。其实纯粹是个人的喜恶问题---我不相信世上会有完人,自然也对「叶问」有些反感。

「叶问2」简单来说就是有着真实历史人物穿插在内的创作。若把电影里的几个名字改一改,完全可以是另一个故事或电影。为何需要创作?据说是因为叶问到了香港后的生活十分平淡,不太适合拍成电影。但编剧却为这平淡的生活硬添上一个已被用到滥了的中国人打外国洋人的剧情,鼓动所谓的民族主义,让最主要的观众群能产生最直接的共鸣。老实说,这招虽然屡试不爽,百发百中,但我真的有些受不了。

甄子丹所演的叶问跟第一集一样---除了「以不变应万变」的演技外都还算称职。但也因为甄子丹这种只重武戏的演法,让人更期待另一个演叶问的梁朝伟。熊黛林的角色本该很重要,但却成了花瓶,或许是叶问的光芒太刺眼了吧?郑则仕所演得警探不提也罢,就是硬凑的角色。任达华在这一集变得可有可无,有点可惜。令人惊艳的是洪金宝,不怒自威,那种霸气连在银幕外的我都被牢牢地震慑住。不过倒也不是他演得太好,而是角色太适合他。

片中的几场武戏让我有种「为了打才打」的感觉。若往好的方面想就是顺从民意---让观众看他们想看的。若往坏的方面想,或许是剧情过于薄弱,缺乏内涵,只好不断地增加武戏来撑起或隐藏那十分薄弱的剧情。

若说「叶问」是文武戏兼具的好电影,那「叶问2」就是制作严谨的武打电影。其实不是「叶问2」不好,而是「叶问」太好。

至于叶问还要再拍几集,我倒是无所谓。这是供需问题,只要有需求就一定会有供应,任何人都改变不了这个定律。我唯一希望的就是「叶问」系列不会成了另一个「黄飞鸿」系列,续集拍得乱七八糟,搞得我现在都还以为黄飞鸿会飞天遁地。历史还是真实的比捏造的好,小小修饰就好,别杀鸡取卵,抹杀了促成「叶问」诞生的初衷。

Sunday, June 13, 2010

谁能捧起大力神杯!!!?

现在这个时候,不谈谈世界杯好像真的有点说不过去。所以虽然是一堆废话,但还是非说不可。没有兴趣的人,就直接跳过吧!因为真的是相当沉闷的一大段。

为什么要看世界杯?其实我也搞不太清楚。或许是人类天生的群体意识吧?当看到一大群人对某件事表现过份狂热的热情时,自己也会多少因为不同的理由而想栽入人群中一起凑个热闹。就算不知道足球是用脚踢的也没有关系,跟着大家一起「哎呀!」「喔!」「够(Goal)!」「耶!」也就够了。

这一届世界杯的看点还是离不开那几支传统足球强国。其中包括A组的法国,世界级球星很多,但主帅的离奇战术实在让人不敢恭维。B组的阿根廷,有着可说是本年度最令所有球队闻风丧胆的前锋阵容---梅西(Messi)、伊瓜因(Higuian)、特维斯(Tevez)和米利托(Milito),但跟法国一样,那主帅的自大(或自信)跟他的领军能力实在不成正比。C组的英格兰,也是最让人熟悉的球队,除了守门员外都没有多大的问题。可惜表现时好时坏,或许是压力太大吧?D组的德国,未开赛前陆续就有几个大将因伤退出,其中的巴拉克(Ballack)可说是德国队的精神领袖,希望影响不大吧!E组的荷兰,进攻犀利且华丽,可是队中几名大将都是出了名的玻璃人,对荷兰来说如何让他们不受伤好像比如何夺冠更重要。F组的卫冕冠军意大利,被戏称为老人球队,没什么好说的,就看他们能否用经验来打垮年轻人的速度与活力。G组的巴西,球队阵容是有史以来最低调和最实而不华的一次,且看卡卡(Kaka)如何带领这些名字很绕口的巴西人争取胜利。H组的西班牙,夺冠超级大热门,球星多到连法布雷加斯(Fabregas)这种超级球星都可能要委屈在替补席上。唯一令人担忧的或许是那有点保守的主帅吧?

当然,球是圆的(我爱死这句话了),但夺冠这种大事八成跟以上八队脱离不了关系。万一真的爆出大冷门其实也没什么,来,跟我念一遍--- 」。对嘛!世界杯,凑凑热闹就好,别太认真。

Thursday, June 10, 2010

书7

很多人发现我几乎什么书都看,好像不懂得选择似的。其实这是真话,我的确没有单看书名就知道那本书好不好看的能力。而且我常担心会不小心错过某本可能会改变我一生的书(不知道有没有这种书呢?),这种杞人忧天多少影响了我择书的方式。不过也因为这样我才领悟出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上没有所谓的好书与坏书,只有适合自己与不适合自己的书

这次我借了这些书:

《麦田捕手》 J. D. Salinger

《拼命去死》 九把刀

《等待》 哈金

《思考在命运之上》 陶杰

《佐贺的超级阿嬷》 岛田洋七

《我的名字叫红》 Orhan Pamuk

《日出国的工场》 村上春树

《约束的场所》 村上春树

至于看到不适合自己的书该怎么办?也没什么,就耸耸肩,迅速把它读完,然后打入冷宫。但在心里还是留下一个位置给它,并期盼着未来更懂事(或更不懂事)的自己会变成适合那本书的人。

p/s:对了,上次借的《我在雨中等你》确实相当好看,真的让我险些落泪(忍住...),有兴趣的朋友就自己去找找吧!我不帮你咯...

Monday, June 7, 2010

火龙(火龙对决)

香港电影有个有趣的现象。以过去的香港作为时代背景的大都叫好叫座,据说能让人忆起那时候的人情味与美好时光。而以现在的香港作为时代背景的好像就只剩下警匪片值得一提。不知是新的时代不如旧的,还是因为香港的都市化过于迅速,以致它跟冷酷无情的警匪对峙有了某种莫名的契合

单从片名来看,「火龙」实在很难让人联想到是警匪片。故事围绕在由黎明与任贤齐所演的一正一邪两名警察。黎明虽是好人,性格上却有缺陷。容易冲动、暴躁的个性让他在某些时候看起来更像个坏人。至于任贤齐则是误入歧途越陷越深,直到再也无法回头。但他专情、对下属重情义,尤其冷静杀死与他勾结的匪徒一幕更是令人深感大快人心。虽对他所做的事有些无法苟同,却也不忍心过分谴责。近来越来越多这种会让人同情其遭遇的坏人,不禁让人怀疑现在的社会与制度是否出了什么问题。

「火龙」里的真匪徒才是真正的坏人(坏到有点超现实的那种),不但心狠手辣,且胆大包天。在某程度上也突显了片中的警察是多么地无能。真匪徒利用王宝强所演的老实人作为棋子把警察玩得团团转,是高明也是可怕。当人心可被如此利用,这世界其实已没有什么理由存在了。说真的,这个老实人老实得很可悲。不过若我遭遇跟他一样的事,或许我也会跟他一样这么可悲。所谓的善原来是这么不堪一击,在极恶面前其实根本毫无还手之力。

在「火龙」里最精彩的是几场匪徒干案与警匪枪战的大场面。但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却是任贤齐与黎明的几段对话,引人深思,却又无可奈何。

「火龙」虽然听起来就像是在说一伙勇士去屠龙的电影。但它其实是拍得还不错的警匪片,只希望你别因为片名就先入为主而错过了这电影。


Wednesday, June 2, 2010

那夜•方大同

至柔似水的soul流入耳朵,循着某种莫名的牵引,滋润了那抽象意义的心。方大同播下了音乐种子,一株不朽从此在我们心中扎了根。2010529,这一夜属于方大同...与他的乐队。

演唱会中约三小时的沉醉,演唱会后持续至今的回味。方大同对音乐的态度,让才华与外表这些较表面的东西黯然失色。他唱歌时喜欢闭着眼睛,或许是他十分享受被音乐包围着的感觉,也或许闭着眼睛唱歌的他能「看」到一个只有他才「看」得到的世界。他对着数千人演唱,但你会有一种他其实是在对着你一个人演唱、为你而演唱的错觉。方大同的迷人之处,难以言喻。

MJ致敬,模仿他的偶像Stevie Wonder,重新演绎John Mayer版本的「Ain't no sunshine」。方大同最真诚的谦卑、从不吝于与别人分享他的最爱。某种程度上,方大同让我爱上了老歌,不管是什么语言、时代,音乐总能传到内心深处。

这场演唱会实而不华,有的只是方大同深情地唱着一首又一首他想让你听到的歌,和很投入的乐队。我很喜欢那位黑人贝斯手,他随音乐摆动,十分写意随性。如果这个世界上有所谓的完美的话,方大同绝对配得上任何意义的完美。这场演唱会,实在让人无法忘记。

有人问,这场演唱会有留下遗憾吗?例如有没有喜欢的歌没唱到或什么的。我想了很久也想不出来,好像从第一首MJ的「I want you back」开始就没在留意这些事。我只好答他这一夜遗憾并不适用。

音乐很少偏爱任何人,但音乐宠爱方大同。或许是因为方大同也以同样的方式宠爱着音乐,也或许音乐觉得---值得

Thursday, May 27, 2010

今早不下雨

喜欢下雨的早晨。仿佛太阳再也不会出来、今天永远都不会开始、可以睡到不知道什么时候似的。就算过后有个非去不可的约会、工作或什么的,也有个非常完美的理由可以让我迟到。

空气冷冷的,让人感觉像是一觉醒来竟发现自己躺在多雨的伦敦的某房子的某房间的床上。「我不是在马来西亚吗?」心里还在问着,闹钟很巧合地在这个时候响起。早上八点半(我还没从昨夜睡到第二天晚上八点半的本事),外面的天色却像是早上六点半。雨声滴滴答答,奏着不合时的催眠曲。像是在好心地叮咛:「忘了原本该做的事!反正这些事已不再重要。在这个世界上,还会有什么事比在下雨的早晨中躺在温暖的被窝里更重要(来),乖乖地再睡着,让全世界都找不到你!」然后我就乖乖地再睡着了。

昨天早上不是个雨天,只是个很像快要下雨的阴天。我期盼着雨滴,却只看到一片片的乌云在讨论着:「这里好像不太适合下雨哦!」「怎么会,前个礼拜乌云加加不是才在这儿下过雨吗?」「我是说现在不适合啦!」「哦...那我们还留在这儿干嘛?」「我正想问你呢!」「哦...没事那就走吧!再找个适合下雨的好地方

然后乌云飘走了,雨没下了,我迟到的理由就这样默默地消失了。

Sunday, May 23, 2010

初恋红豆冰

我的初恋稍纵即逝,却委实刻苦铭心。这或许与很多人的初恋一样,但我还是觉得自己的比较深刻些。在看「初恋红豆冰」前还是免不了地想起了初恋。倒也不是刻意,只是因为同行的友人在电影院外遇到了初恋女友伴着一个身份不明的男生正好也要看这部电影,所以才自然而然地让我想起了初恋。

我很肯定观众群中十之八九是冲着那一大票扬名海内外的大马歌手与演员而来。因为片名实在没有多大的吸引力---「初恋红豆冰」,一目了然,要不就是说一段以红豆冰作为定情信物的初恋,要不就是在说一段以红豆冰结缘的初恋,很难让人太大的想象空间。如果说故事的方式不讨好,一不小心可能还会沦为沉闷的大烂片。所以这部电影以明星效应作为包装的点子实在很聪明(当然,也要导演阿牛的人缘够好),不管电影拍得如何,先抓住一些为「星」而来的观众。如果电影真的不错,再由这些人把好口碑传出去。比起其他喜欢怨天尤人的导演,阿牛是聪明多了。

但老实说,电影有些出乎意料的好看。故事的背景是我很喜欢的「那个时代」---人的想法都还很单纯,坏人长得像坏人,好人长得像好人,很简单的世界。大部分角色的塑造稍嫌夸张却到位,很有「舞台剧」的感觉。大喜大悲毫不含蓄,有点不够真实。或许这也是「那个时代」的特色、氛围。此外,阿牛再怎么说也是音乐人,所以片中的配乐相当出色,这好像也是大部分从音乐跨行到电影的导演所共有的优点。

片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易桀齐所演的哥哥。这个角色有血有肉,真的很像我们会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人。其实追求梦想与屈服于现实之下都没有错,错的只是不让你选择的那个人和不愿意选择的自己

现在才想到,除了开场前,我就没再想到我的初恋了。或许我当时真的投入在电影里,也或许是因为我的初恋根本就不是那样的,实在很难代入。不管如何,「初恋红豆冰」是难得的一部值得一看的大马电影小品,推荐给没看过的你。

Tuesday, May 18, 2010

还是爱笑的女孩

爱笑的女孩依旧爱笑。我真搞不懂她的眼睛怎么能一直都保持着彩虹的形状。如果再看多几眼,好像连彩虹的颜色也可以看到似的。当然,这只是比喻。若真有那么一对眼睛看起来像彩虹,那真的是说不出的恐怖。但我想说的是,她这种像彩虹般弯弯的眼睛,有着和彩虹相等的美丽,至少我是这么觉得。

如果左眼只能看到一切美好的事物,而右眼只能看到一切丑恶的事物。在她的笑容面前,毫无疑问我的右眼总是无法张开。或许右眼担心它只能看到一切丑恶的事物的绝对被改变;也或许右眼希望我在有生之年能看到多一些美好的事物,所以乖乖地为我(它现在的主人)闭上。不管是哪个或许,我只想说她的笑美了我所看到的世界。

我希望她永远都快乐。也不需要什么难过的事衬托着,就是这么不可思议地、在没有负面情绪的情况下永远都快乐。如果我的祝福真的有效,我也不需要什么回报,就她的浅浅一笑,够了。

我真的很喜欢她笑着的样子,所以才会有这样的私心希望她永远都快乐。只有这样她才会无时无刻都保持含着笑意的样子,也只有这样我才能总是看到她含着笑意的样子。

盲目是可怕的。盲目的人总能把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想成理所当然。但偶尔的盲目又有什么不好呢?毕竟这个世界上值得我们盲目的人实在不多,而会为我们盲目的人可能更少。要体验盲目,靠别人实在太难,只好自己不知不觉地为她盲目。

爱笑的女孩,不是梦里的人物,而是真实的。就这个事实,我该感到幸运。谢了,那个主宰命运的神

Sunday, May 9, 2010

母亲节快乐

该怎么说呢?这是挺特别的一个母亲节。在祝全天下的妈妈们母亲节快乐的同时,这个妈妈们首次包含了同辈的朋友。
当然,这绝对不是我第一次意识到身边开始出现同辈的妈妈这件事,但这绝对是我第一次意识到「同辈朋友成了别人的老婆、小孩的妈妈这件事。
其实这是好事。这或多或少代表了她们已适应了长大这件无法改变的事,然后开始为世界人口总数作出贡献。我想下次见面时,她们可能会渐显福态,为了孩子早就忘了什么是维持身材。但我觉得那才是正确的,不是吗?身体健康就好,管他什么的维持身材。本末倒置的人生,从身材这小事就能略知一二。
好吧,是离题了,也兜不回来,就让它突兀吧...
母亲节快乐
,给你我他的妈妈,尤其是我的妈妈。